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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力争年底实现街面无流浪儿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2年03月01日13:31  新闻晚报

  晚报记者 陈珍妮 报道

  去年,一场来自民间声势浩大的解救乞童行动引发社会热议。昨天,本市民政、综治、公安、城管、教育、财政、人保、卫生等八部门联合下发 《关于印发 〈开展 “接送流浪孩子回家“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,决定在全市开展以“保护儿童,告别流浪”为主题的“接送流浪孩子回家”专项行动。

  “这是上海的第一次,也是全国首次开展。 ”上海市救助站站长周政表示,此次专项行动的最终目标旨在 “实现年底本市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”。

  八部门昨日联合启动专项行动

  日前国家民政部等八部门下发《关于在全国开展 “接送流浪孩子回家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要求。昨天,本市包括市民政局在内的八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,制定了本市开展“接送流浪孩子回家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。

  对于本次预计持续到今年年底的专项行动,目标相当明确——依法严厉打击拐卖、拐骗未成年人以及胁迫、诱骗、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等活动,积极主动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,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、告别流浪。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,并致力于通过开展“接送流浪孩子回家”专项行动,建立流浪未成年人长效救助机制。

  本市年均救助流浪儿3000人次

  上海一年大概要救助多少流浪未成年人?“一般3000人次左右”,周政说,去年上海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3700人次,其中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达到2965人次。 2010年,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达3631人次。

  在开展专项行动之前,各区县救助站都配备救助服务车巡查。对于街头流浪或乞讨的未成年人采取“发现一个,救助一个”的原则,对其进行主动救助。尤其是遇到寒潮、下雪等低温天气,会24小时街面巡查,劝导各类流浪和乞讨人员能够跟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。

  不过,要实现全市街面没有未成年流浪者,显然靠民政部门一己之力还不够。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首先要对各区县流浪未成年人情况“摸底”,开展全面排查。通知中明确提出:“要依托辖区街镇、居(村)委会,摸清本地区流浪未成年人的活动区域、分布状况、生存现状,为实施分类救助提供依据。 ”

  周政说,目前各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,都有一个街镇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。尽管人力不多,但工作人员可以发动志愿者、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留心辖区内的未成年流浪者情况。

  《通知》中还提出,组织和动员居民通过民政社区服务热线962200、城建服务热线12319提供线索,劝告、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、救助保护机构求助,或及时通过公安110向公安机关报警。

  “摸清”情况是为了提供分类救助。 “每个流浪或乞讨的孩子情况都不一样,比如得了传染病的,或者从精神病医院逃出的,或痴呆智障儿童,或离家出走的,或者家长带出来讨饭的,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不同救助服务。 ”周政解释。

  加大巡查地铁、车站广场等“重灾区”

  根据救助站工作人员的 “一线经验”,大多知道本区内乞讨儿童的集中活动和露宿场所。而在不同时段,乞讨人员也有一套“时间表”——

  比如每到烧香的日子,到各大寺庙前“蹲点”;每个周末,到各大教堂门口“蹲点”;晚上8:00—9:00,一般是人们吃好晚饭准备离开饭店的时候,乞讨人员就会赶到饭店酒店附近 “蹲点”;晚上10:00—11:30,去KTV唱歌的人开始陆续出来,乞讨人员会到歌城、钱柜这样大的KTV前“蹲点”。

  在专项行动中,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强化街面主动救助保护。加大街面(含轨交区域)巡查力度和发挥公安视频的广覆盖优势,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,应及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。以车站广场、繁华街区、旅游景点、地下通道、桥梁涵洞、轨交车厢(站)等流浪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和露宿场所为重点区域,及时发现并查处侵害流浪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。凡接报或发现胁迫、诱骗、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案件线索的,要在第一时间出警、第一时间核查甄别。

  从救助环节而言,八个相关部门职责上各有分工,但也有交集处,如何联动配合,形成一套成熟的救助长效机制,也是展开专项行动更重要的意义。

  父母带着乞讨的孩子救助难度最大

  《通知》中提出,全面落实社会救助、孤儿保障、临时救助、医疗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,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实际生活困难,防止其再度流浪。

  周政坦言,目前在上海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群中,跟着父母乞讨的儿童占相当比例,这也将是“实现街面无未成年流浪者”的最大难点。虽然目前对于未成年人乞讨明令禁止,但对于父母携未成年子女乞讨却没有明确的处罚。

  “我们只能教育父母,或者先把孩子送到救助站,可一出救助站,孩子们又跟着父母乞讨。”而各区县救助站工作人员也普遍反映这一情况。“如果背后有违法组织集团,公安部门会依法处置,唯独碰到父母拿他们没办法,只能批评教育一下。”某区县救助站工作人员说,“很多乞童和父母都是老面孔,孩子成了救助站常客,几进几出之后,孩子、父母都麻木了。 ”

  根据专项行动要求,救助保护机构“要为其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、心理辅导、行为矫治、技能培训等救助保护服务,并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,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、司法救助,矫治不良习惯,纠正行为偏差,进行心理疏导、康复训练等。 ”这意味着今后对这些孩子的救助服务,将从单一的提供吃穿住,转变为全方位的亲情化服务,亟待多部门和社会专业组织的参与和跟进。

  人大代表支招

  全国人大代表林荫茂:对“老油条”父母还需靠立法威慑

  如何追究未尽到监护义务的家长责任?如何让携带未成年子女乞讨的 “老油条”父母彻底罢手?

  持续关注流浪乞讨儿童的全国人大代表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林荫茂去年在全国 “两会”上就提出了要对未成年人实行“主动救助”,即区别于对一般流浪乞讨人员 ‘先求助再救助’的原则。

  同时,林荫茂建议对父母携带未成年子女乞讨或放任未成年子女乞讨的,要责令悔过,并记录在案。

  “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 ‘主动救助’的精神。”昨天,当记者告诉林代表这项行动时,林代表很高兴,对于如何解决现阶段执法上的困境,林荫茂表示,在法律上还 “差一步”——对于父母携带未成年子女乞讨的,应当在立法上明确列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,从而可以为救助机构申请撤销其监护权提供法律依据,更对 “老油条”父母起到威慑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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